如何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土壤
2013年,國務院印發了《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提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國土壤環境狀況”等目標,目前,相關工作仍在進行中。“土壤是萬物之本、生命之源”,那么,該如何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土壤”?日前,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所趙其國院士和駱永明研究員對我國土壤保護的宏觀戰略進行了研究,以期構建人地和諧、永續利用的中國土壤安全保護體系。
1.試論我國土壤保護的總體目標
我們認為,中國土壤保護的指導思想應是:以“人地和諧、地力常新、安全健康、永續利用”為土壤保護的出發點,以流域性、區域性、城鄉工礦區土壤障礙及污染問題綜合防治為重點,構建具有我國特色的“土—水—氣—生—人”一體化的土壤圈研究體系,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融“預防—控制—修復—監管”為一體的土壤圈管理體系;通過全面實施土壤保護戰略,穩固維系中華民族繁榮與文明發展的土壤資源數量和質量的根基,保障國家食物安全、環境安全、生態安全和國民健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提供支撐。
與之相應的戰略方針應是:面對現階段和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顯現或潛在的土壤資源退化和土壤環境污染問題,統籌土壤資源保護與社會經濟建設,統籌土壤肥力維護與農業持續發展,統籌土壤生態建設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統籌土壤污染治理與人居環境安全保障,統籌土壤合理利用與全球變化影響,統籌服務土壤保護的中央、地方政府和社會各方資源投入;堅持“土壤利用與土壤保護同步,土壤數量與土壤質量并重”,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堅持土壤分區分類保護;依靠科技進步,強化土壤環境保護法則,提高社會公眾的土壤保護意識,長期不懈地努力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土壤安全保護體系。
從這個指導思想和戰略方針出發,我們認為,中國土壤保護總的戰略目標是:以維護土壤生態功能、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業生產、食物安全和人體健康為目標,查明全國土壤資源數量和質量狀況,提高土壤肥力和凈化功能,有效避免、遏制或消除土壤資源退化和土壤環境污染;積極推進土壤科技創新,發展土壤圈層理論和新型研究方法,建立土壤退化和土壤污染的預防控制修復技術應用體系,創新現代土壤科學,促進土壤科技進步和專業隊伍及平臺建設;不斷完善中國土壤保護法制、體制和機制,提升土壤質量監管能力,逐步健全國家土壤保護體系,最終創建“我國土壤安全工程體系”。
為實現以上總體目標,需確定近期、中期和長期的土壤保護階段性目標:
近期目標(2020年):建立和健全我國土壤保護法制、體制和機制,初步建立國家土壤保護體系,實現土壤資源數量和質量的有效監管;進一步摸清全國土壤資源數量和質量狀況,提升土壤保護科技研究水平;使土壤污染退化趨勢總體得到有效遏制,對食物安全、飲用水資源和人群健康構成重大隱患的土壤污染區得到有效治理,生態環境脆弱區和農業主產區的土壤保護取得階段性成效。
中期目標(2030年):進一步完善國家土壤保護體系,健全土壤保護監管體系,全面提升國家土壤科技研究和教育水平;基本遏制區域土壤資源退化和土壤環境污染趨勢,修復具有不可接受的高風險土壤污染區,使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明顯改善。
長期目標(2050年):基本消除土壤污染區,總體穩定土壤退化區;全面改善土壤生態功能和土壤環境質量;健全國家土壤保護體系與科學技術支撐體系;土壤資源持續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整體進入與國家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良性循環階段。
2.土壤保護可從六大任務著手
第一,保護土壤資源,提高利用潛力。掌握我國土壤資源數量、質量動態變化狀況和突出環境問題,建立全國土壤資源和土壤質量數據信息系統,實施生態環境脆弱區的土壤保護,進一步加大區域水土流失、沙塵暴源頭區和退化土壤的治理力度,使全國水土流失、草地退化、沙漠化、鹽堿化和石漠化面積擴大趨勢得到有效控制,退化區得到明顯治理恢復。加強重要生態保護功能區(如水源涵養區、洪水調蓄區、防風固沙區、水土保持區及重要物種資源集中分布區等)和自然保護區的土壤保護與治理,使土壤環境質量達到滿足保護生物和水質的標準。
第二,加強耕地建設,促進“三農”發展。加強耕地數量與質量建設,加大對農業主產區基本農田的土壤保護力度,嚴守耕地基本紅線。要堅定不移地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盡快轉到數量質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競爭力、注重農業技術創新、注重可持續的集約化發展上來,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農業發展道路。要深化農村改革,完善強農惠農政策,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完善農業補貼辦法,強化金融服務。要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政策,搞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健全公開規范的土地流轉市場。要完善職業培訓政策,提高培訓質量,造就一支適應現代土壤科學與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高素質職業農民隊伍。
第三,保護生態安全,防治環境污染。從生物與環境安全,即“生態安全”的措施出發,針對不同土壤污染渠道,從源頭防止土壤污染。嚴格控制大氣酸沉降,有效防治土壤酸化過程;建立基于風險的土壤環境質量評估與管理體系;有計劃、分步驟地綜合整治城鄉土壤污染,有效修復和基本消除高風險的土壤污染區,保護農產品與食品安全,加強城鄉人居環境安全與人體健康保護工作;明確我國土壤環境質量現狀、污染來源、污染途徑與風險,構建基于風險的農田及場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與修復關鍵技術及裝備體系。建立污染農田土壤修復工程、污染場地及其含水層的修復示范工程,全面形成區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控制、綜合治理及成套修復技術與裝備體系,實現全國土壤及其含水層的“綜合防控、持續利用”目標。重點區域農田土壤環境質量全面達到國家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實現企業場地污染凈化和功能恢復。建立國家土壤環境監測、預警與信息管理技術平臺,監管城鄉環境質量,保障土壤和地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實現“土凈、食潔、居安”的戰略目標。
第四,制定科技戰略,突出環境管理。實施國家土壤環境科技創新、土壤環保標準體系建設和土壤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等工作任務。開展基礎理論、環境標準和高新技術推廣應用研究,形成一套有機聯系的土壤環境科技創新體系。加強長期、穩定的土壤科學研究和關鍵技術開發,有針對性地系統研究區域性和全國性土壤保護科學問題,認識和掌握土壤障礙成因與質量演變規律;加強土壤資源數量和質量變化規律及其影響評價方法研究;建立國家土壤質量監測網和評價方法指標體系,實現土壤資源科學保護和信息化管理;建立和發展適合我國農業生產的耕地土壤質量分區管理系統,構建管理信息共享與成果轉化技術平臺,形成適合農村地區有效推廣和運行的土壤肥力質量培育創新機制,科學建立農用地土壤質量基準和保護標準體系;在土壤環境監測、土壤退化生態恢復、土壤污染控制和修復、耕層土壤保護、土壤次生鹽堿化防治和土壤肥力平衡等技術與設備方面,形成適合國情的自主創新研發體系。
第五,健全完善法制,確保項目實施。建立和完善土壤保護法制、體制和機制,構建基于風險的我國土壤保護體系。研究并頒布土壤保護的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制定相關政策,實施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戰略;建立嚴格的土壤保護責任制度,經濟補償和投入機制,毀損和污染土壤的經濟、刑事懲罰制度和行政問責制度等;建立生態補償制度和管理機制;完善國家和地方土壤保護監管機構,建立可共享的土壤監測信息網絡;培育土壤保護的市場經濟機制,加強土壤保護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的土壤保護意識和生態文明程度。
第六,突出區域特點,加強保護對策。我國地域遼闊,自然條件復雜,土壤類型多樣性、空間分異性及性狀差異性顯著。針對自然生態環境及土壤的差異,需要制定針對性和區域差異性的土壤保護戰略措施。可將我國陸地國土劃分為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中部糧食主產區、華北內蒙古地區、東北老工業基地、西部生態脆弱區、高寒地區六個重點區域,提出各重點區域土壤保護的主要對策。
3.創建“土壤安全工程”
創建“土壤安全工程”的途徑有兩個方面:一是從土壤本身所具有的功能創建“土壤安全工程”。這是因為土壤本身具有七大功能:生物質生產、營養物質和水的儲轉、生物多樣性、物理與文化環境、原料來源、碳庫、地質與文化遺產。通過這些功能,它能應對全球土壤的六大挑戰——食品安全、能源安全、水源安全、氣候變化治理、生態多樣性保護、生態系統服務,達到“土壤安全”的目的。
二是從土壤環境綜合治理的角度創建“土壤安全工程”。首先,土壤污染的產生與發展受土壤圈層關系的制約。因此,必須從圈層中水、土、氣、生要素及界面對土壤污染的源與匯的關系進行研究與調理。其次,土壤污染治理的核心是必須解決“污土”與“凈土”的矛盾。如同大氣是解決“藍天”與“霾天”,水體是解決“碧水”與“濁水”的矛盾一樣,必須在解決“凈土”的基礎上,統籌解決藍天與碧水的問題,有了“凈土常存,藍天常在,碧水長流”,最終才有“潔食、居安”,才會有土壤安全與生命安全。
綜上所述,我國“土壤安全工程”的構建,正是“中國土壤保護宏觀戰略”的最終目標,它的構建體系是由上述土壤保護六大戰略任務與“土壤安全工程”的兩個途徑共同組成,這是一項科學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系統工程,今后尚有待通過研究與實踐驗證。
(文章原載于《中國科學院院刊》,編輯有刪節。)
本文來源:搜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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